A:
您好,
依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也因此雙方即便係以口頭約定,契約即成立生效,本件倘若盤讓者要跟您求償,則需證明先前雙方協商盤讓事宜之約定內容,就此情況需賠償,因此此部分需要暸解雙方當時約定內容為何,如房東不續租,此盤讓是否能履行,亦影響雙方約定之效力,建議應詳談本個案情況,近一步分析其中法律關係,以維護權益。
如後續需協助,歡迎與本所聯絡
蘊捷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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