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參照消保法第56條之1:「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規定,及經濟部108年11月15日經工字第10804604990號公告的「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作為參考。
(檢附網址: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397a2ff8-748a-4df1-a52e-860278d0c275)
也建議您企業在此創業階段,會遇到的法律風險很多,可委由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協助審閱相關分析創業時所遇的法律風險,以降低日後於經營上遇到法律糾紛的機率。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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