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若供應商跟底下員工訴說公司欠款無給款項,因此影響公司員工氣氛及公司名聲,所以想詢問是否可限制供應商不可逗留工作場所
A:
您好:
一般而言,因為供應商所進入的場所並非住宅,所以供應商逗留工作場所,沒有刑事的侵入住宅罪可資規範;除非其逗留工作場所,有牽涉公司營業祕密外洩之虞(要舉證),您可為保全公司權益,禁制其逗留工作場所。
因此,建議您可先行與供應商簽署相關的管理規則,以便持相關管理規則請求供應商於完成工作後,限時離開工作場所,否則將進行相關違約的懲罰,予以警示。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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