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購代購商品退換貨

網購代購商品退換貨


馬OO 發問於 2022-05-08 | 臺北 | 其他

Q: 請問網路上購物有提供商品照片的商品賣場資訊也有事先說明皆為海外代購售出後不能退換,我今天實際收到商品後可因不喜歡或尺寸不合為理由,要求賣家退換貨嗎?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瀏覽人數:1310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三、報紙、期刊或雜誌。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規定。
因「代購服務」是依照消費者要求而提供的購買商品服務,而屬「客製化給付」。 換句話說,若業者事先告知消費者,其下訂的商品為海外代購商品,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將無7天鑑賞期,不可退換貨。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