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在阿里巴巴進貨壓克力製過濾盒,已經在蝦皮販售九個月,近日收到一則私訊內容為:「你好!你的商品已經侵犯市場上本公司所販賣的抽屜式滴流盒專利,專利證書號碼:I566693,
請三天內下架商品販賣,不然本公司將請專利事務所律師寄存證信函提告,求償損失」。但我看其他賣家也有販售相同商品,只是我賣的價格特別低廉。也無從得知自己是否真違反專利法。家裡還有不少庫存,不知是否該下架產品,我要如何應對向對方要求專利權人證明?但我也看不懂,如果我真有侵權行為我大概會被要求賠償多少損失
A:
您好:
經查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專利證書號碼I566693為水族箱之過濾裝置,為一發明專利。依據專利法第96條第1項規定:「發明專利權人對於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及同條第2項規定:「發明專利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據此可知發明專利如受有侵害,專利權人得請求除去之,如該侵害具有故意或過失者,專利權人亦得請求損害賠償。
由於不清楚您實際的情形,建議您確認當初於阿里巴巴購買時,賣方是否有提供原廠證明。若無,如您進貨價格顯低於其他相同商品,則有可能會被認為具有侵害專利權過失。因此,如無合法權利來源,建議您先行下架販賣之產品,以避免被認為有侵害專利權的故意。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