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目前因股東問題而休息,我想請問一下
1、甲股東是最早的老闆,他到目前為止還欠我一個月薪水,如果他一直不付,可以向勞保局提告嗎?公司之前並沒把薪資明細給員工,只有寫個數字就了事,那這樣的話,是否就沒有證明可以提出申告了?
2、甲股東因之前向乙股東借錢,無法償還,所以乙股東就以這樣而入主公司,可是雙方又無法協調,而要求員工休息,股東之間要做盤點及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不過第一天有要求二三個員工回廠上班,可是大家覺得要就一起回去上班,那後來股東也沒說什麼,我們有打電話回去問,可是股東就一直拖,說問題還沒解決,也沒叫大家回去上班,可是也不能這樣一直休啊,所以後來我有打電話給甲股東說,如果要一直休的話,我們就要以非自願離職的方式跟公司處理,可是甲股東就說,問題不在他身上,而且第一天有叫幾個員工回來上班,是員工自己不要的,但是他們也只有叫員工回去做一天而以啊!之後就一直報怨股東之間的問題,可是關可憐的員工什麼事啊!如果我們要向公司提出資遣費的給付,是否可行,或是需要什麼狀況下才可提出提請?
3、因甲股東之前一直有欠勞健保費未繳,乙股東進來後就將員工的勞健保轉至乙股東名下的公司,這樣的話,會影響到員工跟公司追訴一些費用上的權益嗎?
4、如果要跟公司追討遣散費的話,可以在提出失業給付的申請嗎?還有遺散費要如何計算?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公司不論股東變化或負責人變更都是同一間公司新負責人應全部承受前負責人所發生的債務
對員工來說都沒有影響
薪資部分如果是用轉帳就可以帳戶證明金額如果拿現金則請同事互相證明
至於將你們的勞保轉到其他公司就可能造成你資遣費的計算因為是不同公司
資遣費是一年算個月
不滿一年依比例計算
林春華律師093666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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