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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取消交通車補助造成通勤問題

公司取消交通車補助造成通勤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22-04-07 | 桃園 | 製造業

Q: 公司為上市大企業,從新竹遷廠至桃園已達兩年,期間提供交通車補助,但並無說明長久提供而是一年一簽,今年公司以合約到期為由決意取消交通車,造成居住舊廠附近及員工宿舍之人員通勤上不便,部分人員無長距離移動用代步工具,通勤時間與風險倍增,但遷廠距離無超過法規之50公里,是否還能向公司申請資遣並提供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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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您詢問可否向公司申請資遣並提供非自願離職,關鍵在於公司取消交通車是否違反勞動法令,勞工可否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而請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一、依您描述問題來看,公司提供員工交通車,係因遷廠變更工作地點而提供員工必要協助,若公司不繼續提供必要協助,恐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之一條規定之嫌,但公司提供交通車協助,實務上亦有被認為是公司給員工的恩惠性給付,可視公司經營現狀予以變更不違法。

勞動基準法第十之一條規定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二、因此,因為交通車補助定性,目前尚無統一結論,要視每件個案情況認定,若您仍有疑問,會建議您先向各地方政府勞動局依法申請調解,有機會就您問題進行具體討論,來保障您的權益。

三、以上回覆提供給您參考,若還有進一步討論需求,歡迎再預約諮詢討論
(預約諮詢網址:https://law1320.com/lawyer_lai_yu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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