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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承攬契約薪資問題

承攬契約薪資問題


王OO 發問於 2022-03-28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公司與業務助理簽訂承攬契約,薪資約定每月25000,請問是否就是每個月固定給付25000?還是可扣除周休二日?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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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薪酬支付方式為何,涉及法院對於勞動契約的認定,一般來說,認定雙方關係為勞動契約或是承攬契約,並非以形式的契約簽署名稱認定,然實質認定標準請參照:「按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勞動契約,係指當事人之一方,在從屬於他方之關係下,提供職業上之勞動力,而由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而承攬,係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前者,當事人之意思以勞務之給付為目的;其受僱人於一定期間內,應依照雇主之指示,從事一定種類之工作,即受僱人有一定雇主;且受雇人對其雇主提供勞務,有繼續性及從屬性之關係。後者,當事人以勞務所完成之結果為目的;其承攬人只須於約定之時間完成一個或數個特定之工作,既無特定之雇主,與定作人間尤無從屬關係,其可同時與數位定作人成立數個不同之承攬契約。故二者並不相同。」(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1620號判決參照),
您需要個案判斷雙方間的合作上是否具有從屬關係,如有,即為勞基法所規範的勞動契約,應受勞基法適用,僱主應給付周休二日之薪酬;如雙方合作上無從屬關係,酬金之支付即由雙方約定。
建議您如果對於雙方屬於何種法律關係有疑義時,檢附雙方簽署合約及其工作內容資料提供給律師協助您判斷,以免遭受員工的勞動申訴,讓主管機關處以違反勞基法的罰鍰處分。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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