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抱歉我想提問
就是朋友有在FB靠背社團貼文訴說謀人工作態度跟情況、然後怎麼被害主文都沒提到那位她想罵的人
但是她有在留言處還標記她罵的人但是也沒罵她只有說再說你
但是我也有在留言處發言
發言是沒有跟誰一起也沒標記誰只是訴說上班時發生的事
我發言內容是
就是這樣很愛亂說人怎樣、技術方面也是、別人私事幹嘛要亂說我不懂、聽到她這樣亂說證實起來很無言、起初覺得她不錯、後來才知道日久見人心、我要上班之前也有人因為她被她弄走、實情我不知道、但是被她用走的那個人有跟我說情況、大家遇到的都差不多、搶班是一定的、後來有改可以追班就沒這個問題了、很愛跟客人說有的沒的、都不會想客人來了會怎麼想以上是我的留言請問會有觸法?在麻煩各位大大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妨害名譽、誹謗罪等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跟朋友的行為都可以已經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對方可以截圖後對你們提出刑事告訴,並且要求民事精神賠償與刪除文章。
2.因為第一份筆錄非常重要,會影響後續被檢察官起訴與否的參考依據,如果透過律師協助辯護,事前模擬做筆錄討論答辯策略,可以主張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合理的評論等方向去辯護,有機會可以爭取無罪不起訴
3.本律師處理過很多被告妨害名譽的案件,也有多次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的勝訴經驗
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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