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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保障年薪但年中離職是否可領回?

保障年薪但年中離職是否可領回?


陳OO 發問於 2022-03-25 | 臺南 | 製造業

Q: 您好
如果入職時的錄取通知書上有寫到「到職滿一年後保障年薪14個月,年資不滿一年依任職天數比例計算。」,是不是在離職時可以按照月份比例領取該領的2個月的年終獎金呢~
(109/10到職,預計111/4/8離職)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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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則有規定年終獎金不屬於工資,因此年終獎金通常不列入勞基法第2條第3款之工資,但有例外情況。

若入職時雇主有承諾固定發放、保障年薪之年終獎金,例如您提及錄取通知書記載有「到職滿一年後保障年薪14個月,年資不滿一年依任職天數比例計算。」因雇主是以固定或保證方式承認其屬勞工因工作所獲得之薪酬,而可認定為薪資之一部分。因此年薪制員工若在獎金發放日前離職,因保障第13、14個月的固定獎金為年薪總額的一部分,因此應依比率分配計算給付給勞工。

以上敬供您參酌

賴郁樺律師謹具
台大法學碩士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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