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合作契約裡有三種計價方式,最後核算是依第三者業主監工資料為準,在有勞資糾紛的情況下,請問我是否可要求甲方拿出計價方式以及業主監工的計價方式來作為雙方依據?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就計價方式爭議,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計價基準的依據,若對方不提出來,則進入訴訟後也可以請求法院命對方提出,而目前您方也應盡量留存先前之單據,以利日後提出進行比對,另本件若上是上下包關係,則應屬承攬契約而非勞資糾紛,所以應先確認其法律關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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