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有擔任過網拍業者的法律顧問,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供您參考:
1.除非買家有提出要解約退費,否則不用退費
2.對方主張要解除契約的話,退款的金額是全額,不是半額,半額沒有任何依據。
3.如果當初在下訂時,雙方有約定運費由買家負擔的話,您可以要求買家負擔運費。
4.耳環部分可主張因衛生考量,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退換貨,戒指部分則有爭議。
5.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規定的七天鑑賞期,消費者確實可以不用提出任何理由就要求無條件解約退費。
6.賣家不能規定除配送過程中的損壞,可更換賠償外,一律不接受因個人喜歡問題退換貨,這樣的約定可能違反消保法第19條而無效。
7.為了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事件,建議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徹底解決此類糾紛,事先在購買前跟買家約定清楚,如果解約運費由對方負擔,或者要求買家支付一定的定金。
8.本人有擔任過網拍業者的法律顧問,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可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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