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公司未清算,股東須償還債務嗎

公司未清算,股東須償還債務嗎


邱OO 發問於 2021-12-15 | 高雄 | 製造業

Q: 88年與朋友開設有限公司,股東共5人,本人未參與經營,公司因經營不善且未解散及清算,負責人就找不到,已於97年被廢止,其餘股東皆已失聯。
日前收到財務管理公司寄來一封追討信函,為公司於90年開出三張支票,金額共62.5萬元,財務公司稱因公司未辦理清算,所有股東皆為清算人,故向我追討,若我不償還將對我及公司提起告訴。
一、財務公司可以對提起告訴會成立嗎?
二、我想請問律師,我需要償還這筆債務嗎?

股東董監事責任歸屬與權利義務

瀏覽人數:803

A:  您好:

財務公司只能對公司追討票款,您因為是公司的股東,所以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必須把您跟其他股東都列為公司法定代理人才能合法起訴。
另外,有限公司基於「股東有限責任」的原則,公司的財產為公司債權人的唯一擔保,也就是說,您雖然是公司的清算人,但公司的債務就是用公司的財產負擔,不能執行您的個人財產。
此外,支票票款請求權時效依照票據法的規定是一年,依您所述,支票是公司在90年間簽發,迄今近20年,應該可以主張時效抗辯而毋需償還。
以上仍視個案而定,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為正式諮詢。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