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在這個情況下欲向經濟部申請解除董事登記是需要舉證的喔,例如,您有對冒用他人名義登記的人提起偽造文書的刑事告訴,可以持開庭通知或是報案三聯單給經濟部確認。或者,您向法院對冒用他人名義登記的人提起侵權行為訴訟,或對公司提起確認股東、董事、負責人或清算人關係不存在之訴時,也可以將起訴狀做為資料提供給經濟部確認。
另外,要看公司的登記機關是縣市政府還是經濟部,如果是縣市政府,就向縣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若是經濟部,就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
以上仍需視當事人的個案情形而定,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為正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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