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茲因日前已向高雄市地方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但因債務人原住高雄市;為了避不見面而已將戶籍地遷移至台東縣成功鄉,以致於支付命令三個月內無法送達至債務人。如此,請問律師能否再向高雄市地方法院申請公示送達?應如何辦理? Many Thanks!
律師
宸語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支付命令無法公示送達。 你可以重新依戶籍地再聲請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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