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有個很煩的問題想請教
今年七月因公司主管計算需求時將數量算錯多估了好幾倍
這問題一直到月底才發現
上頭臨時緊急要求全面cancel訂單
但有一顆料件因交期較長約需2至3個月,因此就先mail請廠商先備料
但後來很恰巧的訂單被內部同事變更過
連表頭都不是原本那家廠商了
但他並不是有意變更的
因當時cancel許多訂單,有許多訂單都是空號
因此必需想辦法儘量將空號補上,才做了變更的動作~
這批貨一直到今年10/31廠商才出貨
且過程中廠商並沒有再聯絡過此料件的出貨相關事宜
目前的狀況是廠商要求我們一定要吃下這批貨
因為他們也無法找到其他買家了
但公司又堅持不願購買此批貨,並要求採購處理
讓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
因當初下單時就發現數量都多出許多,也跟生管反應了多次
但一直都回覆沒問題
後來是真的覺得有些料件真的數量多的離譜
報告到上頭,上頭才確認數量有錯、緊急要求採購cancel單
因此才發生這個錯誤
我想請問像這樣的狀況我們公司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當初mail的訂單並沒有任何人的簽名)
若公司要求採購自行購買此批貨合法嗎?
因快過年了,若無法處理,不知道公司會不會要求採購離職
若公司要求採購離職是否合法呢?
真的好煩喔!
煩請律師撥空回覆我,謝謝您~
A:
您好,
1、買賣的契約是否已經成立?「訂單被內部同事變更過,連表頭都不是原本那家廠商了」到底訂單的對象是誰?誰收到傳真?取消定單又傳給誰?這些都事關契約是否成立的重要事項,文義不是很清楚,我無法判斷。
2、假設契約已經成立,但通知取清的mail送錯了,造成沒有取消定單,那契約本即成立,貴公司就要支付相關價金。至於採購,因為採購是代表公司,當然不可能自己採購。只是公司是否因此而怪罪採購,那是公司內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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