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1.依著作權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 :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而同法第 91 條第 1 項規定 :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刑事過失犯之處罰,以法律有明文規定為限。因著作權法並無處罰過失犯之規定,如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故意,縱有侵害之事實,亦不得處以侵害著作權之刑事責任。
至於民事賠償責任,不問其損害之造成係故意或過失,只要行為造成著作財產人之損害者,縱非故意,仍應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可能。
3.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問題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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