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前陣子我在蝦皮訂購一套12本的漫畫書。看賣家的商品詳情,漫畫是在買家下單以後賣家向出版社進貨,貨到後再寄給買家。
2.商品詳情顯示備貨需要7天的時間,但是7天過去賣家沒有出貨,訂單被蝦皮系統判定不成立。原先我以銀行轉帳方式給付的款項自動退回我的蝦皮錢包。
3.詢問後賣家表示他已經向出版社訂書,可是書還沒有送到他手裡所以才沒有按時出貨。接著他表示等書到後會通知我,請我再次下單後就會寄出。當時我回覆「了解」。
4.過一陣子我覺得自己不需要這套漫畫書了,而賣家還沒有通知到貨。請問賣家通知我時,我可以拒絕下訂單嗎?
A:
您好,
1.民法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2.所詢問提中賣家表示"等書到後會通知我,請我再次下單後就會寄出。當時我回覆「了解」",不知您是否有在下單,倘無,似乎沒意思表示一致,契約自然無從成立。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問題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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