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父親最近執意要將我登記在朋友公司下成為人頭股東,我本人不同意也無意投資他人的公司,但是他手上有我的個資(身分證字號、戶口地址、電話、出生年月日等)但是並沒有我的身分證影印本。
請問有上述的資料他能成否成功將我登記成他人公司的人頭股東? 本人非常困擾,這應該以算是偽造文書了吧?
A:
您好,
依題旨提及您不同意也無意投資他人公司,但您父親卻執意要您為該公司登記成股東。
首先如因您成為該公司登記股東,不論公司成立,還是變更登記,均需要您的證明文件、用印,
所以如父親冒用您的名義成為公司股東,即必須擔負刑事偽造文書罪責外,另必須擔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又您稱您父親有您的個資(身分證字號、戶口地址、電話、出生年月日等)但是並沒有身分證影印本,因為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必備文件中,對於股東部分需要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需要股東親自簽名之同意書,故如您父親未持有您的證件資料,是無法將您登記為人頭股東。
以上謹供卓參,如有進一步問題指教,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謝謝。
理旭法律事務所 許宏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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