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勞資之間工作規則問題

勞資之間工作規則問題


林OO 發問於 2021-10-12 | 宜蘭 | 營造及工程業

Q: 公司為傳統中小企業,沒有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遇到員工情緒激動,態度兇惡,不完成工作,也不請假,造成公司生產流程受到影響。請問有推薦合適的律師做長期合作的諮詢,並協助公司建立勞動契約、企業經營顧問,如不幸遭遇訴訟,也能委託處理法律問題嗎?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離職與資遣 營業秘密

瀏覽人數:716

A: 
勞工基準法12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您好,就上所述該員工若對其他同仁有重大侮辱行為,雇主依法可不經預告終止勞務契約,該員工也無法主張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勞工糾紛案件可供台端參考,有無訴訟空間以及聘任勞資法律顧問等等事宜,可以進一步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