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營收分配問題

營收分配問題


余OO 發問於 2021-10-10 | 臺北 |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Q: 各位律師們,您們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我與友人口頭告知,成立公司後公司的支出為一人一半,雙方都有盡義務拿出一半的錢50% ,盈利分配也是50% ,我允諾口頭答應的一人一半,可是公司後來經營不善,要結束營業,他要求我要拿當初投資一半的金額才能結束營業,可是營業登記並沒有載名他是持股人,我沒有去辦理股東群更變事宜,可是確實我有分配50% 的盈利所得給他,請問他有權力要求再拿回以前的本金嗎?

薪資計算

瀏覽人數:428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屬合夥關係,而您們未簽署合夥契約,所以只能從口頭約定來認定。因此,若雙方有先前對話紀錄可以證明合夥關係,則應先截圖留存完整對話紀錄,並把分配50% 的盈利所得紀錄留存。
若有上開事證,則可以依民法合夥關係來清算事業體,要求對方負擔債務。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