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當初有四個人合股開一家店,合約書也有四份
當初簽約時因為有一個人(丁方)居住在其他縣市 所以合約書當時是其他三個人先填寫
填寫後都先交由甲方等他與丁方見面時再全部補齊需簽名的部份
約三個月後,我向甲方討要我的合約書,甲方疑惑地表示他那裏只有他的並沒有我的
可我很確定我當初有一起給他,只是一直遲遲未找他要,如今他卻說沒有我的合約書
投資出的錢我也於簽約後三日匯款至甲方帳號
想請問:
1.如今少了合約書我的權益是否會受到影響
2.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如果沒有合約書,後續對您的權益會受到嚴重影響,產生糾紛也無法理清。
2、建議您可以委託律師協助,寄發存證信函給其他合夥人索取合約。如果沒有正本,也應該交由律師重新立一份新合約並跟另外三名合夥人簽署
3、針對合約內容,建議交由律師審閱,以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或者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時對您的權益造成不利影響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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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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