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
目前的狀況看起來是公司短期營運或產品的問題,若想繼續經營下去,則應考量如何拓展業務增加收入,減少相關支出。也因為公司平常會有相關的收支而有營業的事實,若只是想暫時休息,則公司應先辦理停業,以免遭國稅局認定有營業收入而遭課徵營所稅。
若不想繼續經營公司,則應先辦理解散登記,之後並實質進行清算程序,則公司才算完全消滅。至於公司所積欠的民間債務還是要清償,但若無財產可供清償,除非公司的負責任有擔任保證人,則公司的債權人也僅能取得債權憑證。
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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