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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問題


黃OO 發問於 2021-09-24 | 臺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CTO在9/7被資遣,
拿回他的電腦後,在9/21發現他8/30將研究資料、公司產品開發記錄等mail到他自己個人的信箱。
公司是否可以改為8月30日將他開除?
公司還要給付9月1號到9月7號的薪資嗎?
公司是否可以追回遣散費?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薪資計算 營業秘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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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仍會以9月7日資遣為有效,因為發現員工有違法行為,雖然可以依勞基法第12條終止勞動契約,但此終止行為並無法回溯至8月30日。
至於發現該員工將研究資料、公司產品開發記錄等mail到他自己個人的信箱,應看是否有營業祕密法之侵害行為,而向該員工來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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