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今天有五個人各出資1/5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然後這五個人可以同時選出一位當董事長,然後對內是股東會,對外是董事會的想法是可以的嗎?因為公分最少股東要五個以上。
另外,若某原董事的老婆有財務專長可以直接請他來就任董事嗎(經董事會通過)?我知道如果是獨立董事因勞工持有超過1% 所以不行,如果是一般董事呢?
A:
您好:
1、五個人各出資20%(各1/5),則該五人各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這五人股東經由股東會得選出三人(不要求需有股東身分;章程有另外規定時,可選任一人或二人為董事)作為該公司的董事。該三人董事成立董事會後,才能進一步選出董事長。所以股東無法直接選出董事長,此部分需再考量一下。
2、原董事的老婆有財務專長可以直接請他來就任董事嗎?除非「原董事的老婆」有公司法第30條規定的情形或其他限制而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況,否則原則上經過股東會選任,均可擔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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