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一下我跟別人買遊戲帳號,以付款,之後他又繼續登帳號導致我沒辦法正常玩遊戲,我可以已妨礙電腦使用告他嗎?
A:
您好:
若賣家無故輸入您的帳號密碼,無論取得帳號密碼的方式是哪一種方式,皆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另因您係透過買賣關係購入遊戲帳號,若因為賣方繼續登入導致您無法正常進入遊戲系統,賣方尚須負擔民事不完全給付之相關賠償責任。
法規依據:
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227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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