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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過失行為造成公司損失

過失行為造成公司損失


陳OO 發問於 2021-08-01 | 南投 | 其他

Q: 下班時另一位未將水龍頭關好,雇主要求同班的人賠償

請問該怎麼解決? 賠償的錢是要跟同事一半嗎?還是分幾成?
這樣的賠償合理嗎?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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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關於雇主請求賠償水費的問題,應請雇主先證明損失費用的計算依據,以及敘明應賠償之義務人為何人,否則依據民法侵權行為,應僅由具有故意/過失行為之人負擔賠償之責,依您所述,若僅片面請求空泛之賠償金額非屬合理。

法條依據: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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