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來文案情並不清楚,依您簡述,您似是手套買賣契約之買方。
2.一般的交易過程,會有往來電郵、傳真佐證(小規模營業人,可能是以社群軟體對話/截圖等),並有相關之銷售、保險、運輸單證作為雙方交易及履約之證明文件。請先蒐集相關證據/資料,以維護您權益。
3.”延遲許久”語意不明,如果是指賣方未依原先約定交貨日交貨,則似乎並非買方有違約情事。倘若賣方違約,則買方可評估,依雙方當初約定內容是否可以拒絕領貨或拒絕付款。
4.至於賣方如果要向買方索賠,則賣方應舉證買方有何違約? 有何損害? 及因果關係。您簡述之案情不明,責任歸屬目前暫無法評斷。您也可以逕行洽詢中小企業面談服務,以便進一步評估及維護您權益。
以上僅供初步參考,不代表法律/法院最終判斷。
黃維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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