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母親於11月底過世,留下信用卡卡債、房貸
查過很多的法律資訊
因為房子價值關係,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皆行不通
但有聽一友人說,信用卡是我母親所留的債務
可查詢銀行的契約,若無繼承之契約內容
聽他說可以不用還,但他並無明確的條文或資料
我想更加確定此點的正確性,
因此提出此問:
1、若子女不還,會查封到房子或對我們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2、若參加銀行協商,由於債務主要不是子女的,可協商到多少(最低的)折扣?
3、協商大約多少時間會完成?
可否回至我的E-mail,謝謝!
A:
您好,
1、繼承是當然繼承,你母親的債務,不用契約明定要繼承,你們是繼承人,本來就要繼承呀。你朋友道聽途說的別亂相信,以免害了自己。如果債務比較多,就要考慮拋棄繼承,如果總資產大於債務,當然可以考慮用限定繼承,對繼承人的權益比較不會有那麼大的影響。
2、如果子女不還,銀行會對繼承人來追償,有可能會查封房子或財產,然後拍賣。如果母親留下的房子經拍賣還不足以清償,銀行會繼續對繼承人的財產例如薪資進行求償,直到完全清償為止。
3、協商能夠到多少,要問銀行。
4、協商時間,也要問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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