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為有限公司(室內設計),員工1人+老闆,員工私自聯繫公司配合廠商,進行自家的工程,是否違法,需負背信罪呢?
A: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您好,就您所述,對方行為是否損害公司利益以及上開行為是否屬於公司禁止行為必須進一步釐清,倘若成立刑事犯罪,可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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