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公司倉庫因為需求人數減少而遣散兩名員工
於宣布當日就遣散兩人,一人為正職、一人為工讀生
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她在公司工作已經兩年多,但還是工讀生!
請問這樣必須支付她遣散費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工讀生還是要依勞基法給付資遣費
可以和員工商量看看金額
目前勞退新制是提撥每月薪資的6%
林春華律師,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10樓之4,電話07-2513230,093666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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