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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店家頂讓店面給我,房東不肯

店家頂讓店面給我,房東不肯


王OO 發問於 2021-03-21 | 花蓮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店家(甲)要頂讓店面給我,甲方稱房東只租給他,不另租於他人,所以甲方想以他的名義繼續承租,然後實際上是我接頂這間店,也就是偷偷來不讓房東知道。

甲方跟房東說法是,他要去別的地方開分店,所以請我來當店長管理這家店,租金部分是每月房東來收租,現金支付。

因為這樣對我風險太大,怕哪一天房東發現,突然說要把店面收回,所以我想請問,我跟甲方另簽合約,內容是「房東因甲方因素,如:發現了他偷轉讓店面給我,而把店面收回,令我無法繼續營業,甲方會把頂讓金全額退還給我」,請問這樣的合約內容生效嗎

p.s 甲的店營業四年,只有第一年與房東簽合約(一年約),之後便無紙本簽約,而是以口頭上講好而已。

租賃糾紛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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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租賃契約是存在於甲與房東之間,且一般租賃契約會約定禁止轉租,您們的情形有可能會構成轉租情形,故依房東可以依法終止租約。
為保障您方的權益,您當然可以與甲約定若房東因此而終止租約,甲方應把頂讓金全額退還給您,若該協議經雙方簽署後,即具有法律上之效力。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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