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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問題


林OO 發問於 2006-12-06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本人與亡夫已離異
因前夫身前欠下債務(大部份不明)
因而辦理小孩子抛棄繼承事宜(其他順位皆拋)
但本人與亡夫有共同之房屋,我是擔保人
日前收到房貸之銀行單位寄來之"家事法庭通知書"要我出庭說明
我想了解:
(1)已離異之夫妻但身為擔保人有權處理債權嗎?
(2)如果給銀行處理,對我有何影響?
(3)如果我放棄處理,其亡夫之兄弟姐妹可處理否?
(4)此出庭,我一定要當下作出決定嗎?銀行會對我作出什麼樣的動作?能凍結我的帳戶嗎?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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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因為你是保證人,所以債務跟你有關。跟你是否離異無關。
2、銀行若拍賣之後仍有不足,會對保證人繼續求償。
3、債務人的繼承人可以出面處理,若是他的兄弟姐妹願意出面幫他還錢,銀行也同意的話,應無不可,但還錢的人會取得債權,若前夫沒有繼承人,你是保證人,可能還是要負最後的保證責任。
4、出庭了解對你應該是有利的。至於銀行會不會查封你的資產,要看房子的價值而定。若房子的價值夠,銀行不會查封你的資產,若是不夠,銀行應該會先查封你的資產再 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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