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1.您需發函解除契約,同時請求還款及賠償損害。
2.但這大陸人極可能不會理會您,後續您希望他還錢給您,只能對他提起訴訟或提付仲裁。至於訴訟/仲裁地點,依您和這名大陸人的訂單、報價單或合約之約定定之;如果都没約定,那即需向這名大陸人士的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訴訟。
3.另您在進行訴訟/仲裁可行性評估時,亦需考量這名中國人的資力狀況,以免未來獲得勝訴結果,最後卻因這名大陸人無資力而仍無法獲得實質賠償。
4.又對方可能涉及詐欺,您可透過海基會或其他兩岸平台,詢問如何向大陸的警政或公安單位提告這名大陸人涉犯詐欺罪,或者向當地處理兩岸商務爭議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若有任何疑問, 請洽
智惟法律事務所 施怡君律師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53號11樓A室
電話:(02)87125077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