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何謂勞務承攬合約,我公司承攬太陽能鋼骨組裝,完工後,上包用各種理由要扣款,我不同意,也至上包律師協商,但無結論,實在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A:
第 491 條
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完成其工作者,視為允與報酬。
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
您好,定作人無故扣款,您們可先發函拒絕給付,若對方因此扣留承攬報酬,可以考慮先發出支付命令請求對方支付,對方若無異議可逕行聲請強制執行,惟對方主張有無理由可持當初契約以及相關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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