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果收到強制執行命令,但自己是低收入戶,
而錢已被凍結住該怎麼辦,因為以前有幫小孩申請英文教材的課程,可是後面經濟不好,而沒有繳後續的錢,但因為現在低收補助的錢已被扣押,導致現在家庭經濟困難,這樣該怎麼辦
A:
您好: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低收入戶補助應屬社會福利津貼,依法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建議您可以具狀向法院聲明異議並說明上開情形
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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