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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


蕭OO 發問於 2020-09-10 | 臺南 | 其他

Q: 請問律師,我在網路拍賣平台販售保健食品,商品取得來源為台灣公司貨,在拍賣平台使用的照片是自行拍攝,文案並未盜用原廠,以下為公司回覆,請問是否確實有侵犯智慧財產權,謝謝。

您好 此為德國進口產品,經銷合約沒有授權網路拍賣,已嚴重違背經銷合約,會導致台灣經銷權被取消。請立即下架公司沒有授權商標可以網路拍照,你已嚴重侵權。請立即下架。
為維護經銷權益,與商標權,公司保留法律追述權。

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問題

瀏覽人數:604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商品取得係屬合法取得,取得後您原則上可以自由買賣(當然應注意該商品並非是藥品),您之後再販售出去,則有權利耗盡原則的適用,故對方應難以主張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另商品圖片是由您自行拍攝使用,而非截取該公司或經銷商之圖,故也應無侵害著作權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  您販售的商品是真品,拍攝真品進行販售,且合理標示商標,並不會構成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另外,您使用的是自己拍攝商品的照片及文案,對商品進行拍攝及販售,雖然有重製了商品上圖案的行為,但這種重製行為屬於合理使用的行為,並不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

如您對於智慧財產權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留言詢問。
本所部落格網址:https://asfreeagai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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