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1.阻止分別共有 2.變價分割

1.阻止分別共有 2.變價分割


YOO 發問於 2020-06-20 | 臺北 | 其他

Q: 1.僅一人反對可阻止純土地分別共有不分割之判決?

2.此一人被判變價拍賣想買回自己持分時,他共有人也可同時優先承買加入競價嗎?

如買回成功,屬單獨所有權,不會跟他人共有了嗎

不動產法規 民事 土地法規

瀏覽人數:4664

A:  您好:
依民法第823條規定,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
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同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1.若土地並無不能分割或約定有不分割之情形
依上開規定共有人的隨時請求分割,無法因其中一人反對即不予分割
2.若法院判決土地全部變價分割,無法僅買回自己之持分
所有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成功得標者即有單獨之所有權利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