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故其構成要件需:1.行為人施用詐術。2.行為人主觀上有意圖損害他人之意思。3.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4.使相對人發生財產上之損害。
然而,一般人在下單購買商品時,大多都出於購買之真意而非詐欺,後來才因為種種原因不取貨,所以,要損害他人的意圖在下單時是不存在的,故下單後不取貨,要成立刑法355條是有難度。
以上,請您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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