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公司跟客戶沒有簽合約,但是之前的價格因為之後工法跟材料調整導致我們虧損,我們想漲價客戶不同意所以我們可以直接取消訂單跟生產,跟他們斷線嗎?
A:
超先生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問題,謹提供初步意見,供您參考:
首先,誠如您所述,設若貴公司與客戶間並無簽訂合約約定長期供貨,則雙方交易方式應該是以個別訂單作為採購及供貨之依據。
果若如此,雙方既無長期供貨之書面契約,亦無任何口頭或電子郵件約定長期供貨,則客戶每一筆採購訂單,應可認定均為個別契約,設若貴公司擬於訂單中調整價格,而客戶拒絕時,雙方對於契約必要之點意思表示未能達成一致時,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反面解釋,契約尚未成立。
再者,補充說明,設若雙方曾有口頭約定長期供貨時,若因工法跟材料調整,則建議可視情況判斷是否有民法第227-1條規定:「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情事變更之適用。
謹說明如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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