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買家約定好的時間都不匯款

買家約定好的時間都不匯款


魏OO 發問於 2020-03-30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有一位客人跟我訂購了差不多6萬多的商品(專櫃名牌精品)不過商品來來回回寄出.退貨總共兩次
客人有說會匯款給我 運費會補貼給我 不過到了約定好該匯款的時間依然沒有匯款
我曾經跟她說過 如果在沒有按照約定好的時間匯款我回去警察局備案
客人跟我說:「我做網拍很久了我都有回覆妳也說要匯款給妳 妳是要告我什麼 我又沒棄單還是沒回覆妳訊息 妳去告啊。」

請她匯款總說網路銀行匯款額度不夠
我也跟她說臨櫃或是銀行外面ATM都可以匯款
這筆訂單拖了快兩個月了 之前都是用貨到付款讓客人方便 結果這一次她卻6萬多的商品都沒取貨也沒付款

精品代購這方面我只是兼差在做 我因為他那六萬多的貨款 自己都快沒辦法生活了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1989

A:  您好:
民法第233條規定,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
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
同法第240條規定,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若對方並未取貨,可能難以構成刑法詐欺罪
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買賣契約
另外商品部分是因可歸責於賣家的事由未取貨
賣家已陷於受領遲延
若您因保管商品有支出必要的保管費用,亦得與商品價金一併請求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