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合夥糾紛--想退夥

合夥糾紛--想退夥


牟OO 發問於 2020-03-17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A B C D E五人合夥開設健保復健診所, 合約簽訂有我(D)擔任負責醫師二年, 定有每月報酬與義務(每週10診次),E與A( 代表診所) 簽訂附件業務合作契約, 去年9月開業, 如今面臨武漢肺炎影響即將面臨虧損, 股東中有人不願意增資, 有人不願意結業, 診所即將面臨發不出薪水與我的報酬
1. 我可以提出退夥嗎? 我退出診所即將歇業( 因為不容易找到醫師接手)
2. 在開業期間 診所欠我的報酬可以向股東求償嗎?
3. 我若提出退夥會有什麼賠償責任呢? 例如診所設立時的裝潢成本與機器成本

民事

瀏覽人數:2262

A:  您好:
依民法第686條規定,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前項退夥,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
第692條規定,合夥因左列事項之一而解散:三、合夥之目的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者。

若當初簽立的合夥契約未訂存續期間,您得聲明退夥
但依您敘述退夥後診所無法開業
其餘合夥人可能主張您於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退夥,不生退夥之效力
但無論退夥與否,目前您均能依契約約定向診所要求給付報酬
至於退夥有無賠償問題,則需視契約約定內容及具體情況而定
建議您可以先攜帶當初簽訂的契約向律師諮詢
釐清各合夥人間的法律關係及法律上您得主張的權利
並研擬後續的解決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