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面交拆封後疑問

面交拆封後疑問


吳OO 發問於 2020-01-05 | 新竹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想請問如果面交時賣方說拆封就不可退錢了,但是為了確保真偽所以在賣家面前拆封後發現是假貨時可以拒絕付錢或退錢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瀏覽人數:793

A: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
1.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2.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3.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4.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5.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建議聯絡本所詳細討論,俾利提供更準確的法律分析。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LINE:chiuihs
電郵:chiuihs@gmail.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