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董事會之設置除了常務董事之外,可以新增所謂的執行董事嗎?執行董事的編制是高於常務董事嗎?還是與常務董事平行為其中一員?
A:
您好,謹簡略回覆如下,敬請卓參:
1. 結論上,現行我國公司法並無「執行董事」之相關規定,故縱使公司依循企業自治原則,設置「執行董事」職位,亦恐無法律上之效力。
2. 參考經濟部97年9月19日經商字第09702347670號函,該函意旨說明公司法尚無獨立董事之規定,是以,非公開發行公司設立獨立董事,自不可行(而獨立董事係規範在證券交易法中,公開發行公司始有適用)。
3. 因此,若採取相同邏輯解釋,既然公司法未明文規定公司得設置「執行董事」,公司實務上縱有設置,亦無法律上效力。若公司章程設有「執行董事」之相關條文,於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時亦有遭遇困難之可能。
4. 至於所詢:「執行董事的編制是高於常務董事嗎?還是與常務董事平行為其中一員?」,無論公司於商業實務上採行何種做法,均無法律上之意義。
以上說明,僅供初步參考,且僅為撰文律師個人為履行公益社會服務所無償提供之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法律事務所或組織之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見或諮詢,撰文律師及任何法律事務所亦毋庸為上開說明負擔任何責任或義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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