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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無法收回


張OO 發問於 2019-12-04 | 臺北 | 製造業

Q: 你好!
我司(股份有限公司)為甲公司(有限公司)於6/26-6/29進行四天機器移機工程。
當時未給予報價,直接進行四天的移機作業。
7月開立發票(含稅),共117600(工資)+6384(零件)=123984,請款。

7月時,甲公司收到發票後,認為價錢離譜,要求我們折價從新計算。
事後公司給予折扣$25105(含稅),仍遲遲未收到甲公司的款項。

於11月初,再與甲公司協調,但該公司認為這四天,其中6/28派遣4名員工,其中2名員工技術沒有其他2位好,站在旁邊看。
並認為工資計算為何是採每人每小時計費。
當初我司人員告知甲公司計費方式,採以往機械維修方式相同,每小時計費。
事後根據他的不合理,重新計算請款金額。
我司最後折扣$42000(含稅),並告知該司希望於11月底收到支票。

但至今仍未收到。
請問我該如何與他協商呢?或者可以採取甚麼樣的手段收到他的款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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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好,可以考慮先就對方積欠款項先發函(存證信函)催告,倘若對方並無正面回應,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未在時間內提出異議,你們可逕行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倘若有異議則會進入訴訟,是否有訴訟空間,你們可就相關事證與律師進一步討論。
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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