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1.勞基法屬於國內法,大陸及外國原則上不適用我國勞基法。
2.「勞動條件」部分包括工資、工時、安全衛生事項,因具公法性質,應適用「工作地法律」也就是
大陸法或外國法,至於受僱、解僱等私法性質的勞動契約兩部分則應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六條
之規定,定其準據法。
3.建議請聯絡本所詳細討論,俾利提供更準確的法律分析。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所長
邱奕賢 律師/美國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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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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