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負責人挪用公款

負責人挪用公款


詹OO 發問於 2019-12-01 | 臺北 |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Q: 仲介公司,公司負責人未經股東同意先行預支個人傭金收入,並於股東會突然提說先行預支,股東當場有人提出此事違法,股東會有錄音檔,是否構成挪用公款之要件?是否可以提告?

瀏覽人數:773

A: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背信)的問題,你可以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是否有訴訟空間可以進一步就相關事證與我們討論。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