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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詐騙


蔡OO 發問於 2019-11-21 | 高雄 | 製造業

Q: 律師您好,因為去年有參加國外展覽,因此收到了International Fairs Directory.公司的來信,因為不懂,以為是參展公司必填的資料,寄出後收到繳費通知也沒有查證便繳費了,今年也收到繳費通知,上網後才知道被詐騙,現在他們又寄了催繳通知,並說如果不繳會採取法律行動,想請教律師我該怎麼處理?

國際貿易 國際貿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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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好,你的問題並未說明對方有何可能詐欺的犯罪行為,惟若你認為並無繳款義務,可先發函拒絕給付繳費,至於其他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A:  您好 :
近年參展廠商提出關於詐騙或假冒行銷之投訴有日趨增加之情形,主要是境外的可疑公司利用台灣各式國際展場之機會或名義,派人在場向參展廠商招攬行銷或廣告並索取費用,近年來各大展覽主辦單位都極力呼籲廠商多加注意及提防,例如COMPUTEX 2018、2020國際書展、並舉出尚有數家可疑公司請廠商要特別注意。
貴司除了可以發函給對方表達立場(例如,按諸貴司實際情況而表達不續約或是遭詐騙而不付..等)以外,必要時可以向警政署報案或警局備案,以免權益受損。


【以上說明僅供初步參考,不代表法院或權責機關之最終判定】
雋倫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99號10樓之7| (02)2331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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