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員工無故曠職 薪資 提告

員工無故曠職 薪資 提告


閻OO 發問於 2019-10-12 | 屏東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員工上班一天後曠職數天,也未告知是否離職,僱主空等還要臨時通知其他員工頂替上班,10天後出現追討當天薪水,對於無故曠職有無相關處罰,是否該付薪資,若要提高員工賠償需準備什麼資料?

勞資爭議 離職與資遣 薪資計算

瀏覽人數:1332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本件勞方若連續礦職三日,則資方可以依勞動基準法予以解僱,而解僱前的薪資仍應依法給予,且不得預扣,不然資方反而會有觸法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