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是直播賣家 有客人喊了一萬多塊的貨然後付一半
其它跟我說不要了 叫我之前的錢要退他 不退要去申請警示帳戶 請問可以怎麼處理?
A:
陳先生/小姐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要回到契約的原理原則來討論。一般而言,我們進入便利超商買咖啡,告訴店員一杯咖啡,而我們交付50元給店員,雙方的契約就成立,並且同時履行了。換句話說,如果您與對方的契約內容,是交付貨品給對方,而對方要給付一萬多塊,這就會雙方的契約內容。如果對方不願意付款,我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履約,一方面可以證明我方不是詐騙集團,降低被列為警示帳戶的可能。另一方面也可以要求對方履約。以上,請您參考。
鵬耀法律事務所 戴智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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